第531章 命中注定(1 / 2)
“那李海霞他怎么解释的?”
“王忠说他確实认识这个女的,但是这个女的来沪市找他的时候被他打发走了。他说自己有家庭,不能在外面胡搞,就把这个女的给打发了。”
“胡说八道。”
“谁说不是呢,陶勇都问出来当时就是这个王忠在外面包了死者,王忠周围几个朋友都知道他包了女的,他那段时间和別人喝酒整天吹嘘自己怎么样怎么样的。”
“我大概懂了,楚队是怕王忠死咬著不承认,没有他杀人的直接证据是吧?这个王忠很懂啊。”
“所以楚队现在很恼火,我们找法制科的人諮询过了,如果这个王忠真死咬著说自己当年让死者自己回去了,还真有可能定不了他的罪。我们现在只知道王忠和死者是情人关係,死者也確实是来沪市投奔他来的。但现在是没人发现他们爭吵,没有凶器,没有案发地点,就连他的车都报废了,也没有目击证人,没办法给他定罪,搞到最后很可能是不起诉。”
“楚队不是说查好了再动手吗?我还以为查到什么关键证据才抓人呢,这什么都没有怎么就把人抓了?”
“你问老陶,反正我不知道他怎么想的,这案子是他负责。”
沈明捋清楚了,现在王忠的情况是只有情人相关的证言和死者被分尸的结果,没有杀人分尸痕跡、没有反常行为证据,如突然搬家,突然卖房之类的。
那么按照证据不足、疑罪从无的原则,就定不了王忠的杀人罪,他一句我打发她走了就形成无法排除的合理怀疑。
如果真就这么巧,这个王忠把女人给放走了,这个女人在路上被其他尾隨至沪市的仇人、新认识的情人、兽慾发作的人或抢劫犯杀害分尸了。那你把所有罪行安在王忠身上,可不就得弄出来冤假错案吗,而且歷史已经说明了问题,像这种类似的冤假错案还是不少的。
像有一起厕所分尸案,还有福省的一起分尸案和王忠的情况非常类似,共同点就是仅有感情纠纷证人、无任何关联被告人的客观痕跡物证、凶器丟失,最终因证据不足改判无罪。
这就是积案的弊端,因为案子距离现在越久,那证物遗失的可能性就越高,找到物证的可能性就越低,就连找到当年的证人的机会都变少了,很多人的记忆根本记不住这么久远的事情。所以在证人证词方面,法院会著重考虑证人是否有可能被警方引导。
如果真的想定王忠的罪,只能从多方面进行考虑。
这种情况下,只能依靠大量互相印证的多人证人证言,完整时空轨跡,嫌疑人反常隱匿行为组合成证据链,但凡其中一环缺失,指控便站不住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