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可我知道,他之所以穷追不舍,不过是因为还惦记着我妈的那点儿婚前财产罢了。
我不想成为他们之间的中间人,我明白,光是抵挡住林元庆父母的叨扰,就已经耗费了妈妈太多的精力了。
身为一个未成年的初中生,我虽不能像姐姐一样在这种关键时刻给予她精神上的支持,但至少……我能做到不添乱,不打乱她们二人的计划。
如若这个时候离婚,起码还能以婚姻过错方为枷锁,保住他们此前为姐姐购置的房产。
至于林元庆的个人债务……在我们的视角依旧是未知数。
不表达对他们离婚的困扰,不支持他们和好,这就是我能为这个家能做的,最大的支持。
然而,那个时候的我还是低估了林元庆的不要脸程度。
在他与妈妈离婚官司开庭的前一天,他忽然人间蒸发般,消失在所有人的视野。
连同我们三人一起居住的这栋宅邸,也都被抵押公司的人前来,团团围住。
我、姐姐、妈妈,我们从我们所住的房子被赶走。
林元庆不告而别的同时,我们也……没有家了。
第27章 他长大了,我不是孩子王了
事情发生得太过突然。
毕竟林元庆并不愿意离婚,以他的性格,我有想过他会作出一系列的消极抵抗,但却万万不曾料到,他会直接选择消失。
逃避是懦夫才去做的事,遇到困难不要躲闪,要因难而上。
这是他曾经教给我的行事准则,而今,我真想原封不动地把这句话糊在他脸上。
他留下的,只有一堆烂账,还有一张轻飘飘的纸条,上面写着——“这是最后的债务,我不想拖累你们,把房子卖掉就好。”
“不想拖累你们”?“把房子卖掉就好”?
好个屁啊!我们一家以后住哪儿?他倒好,为了所谓的“男人尊严”不愿意面向妻儿承认自己的错误,所以最终选择直接把这烂摊子甩给我们是吗?
我们现在住的这栋别墅,是他刚成为暴发户时的婚前财产,鸡贼的林元庆事先将它买在爷爷名下,婚前为了搏得我妈的欢心,他信誓旦旦地承诺,会在房本上加上我妈的名。
我妈好歹也算是个大小姐,家庭条件挺不错,根本不在乎这些蝇头小利,当初之所以嫁给他,是因为把他错认成一个日后必有一番作为的潜力股。
事实证明,什么潜力股?投机倒把赚到的钱,不过是坐实他身为赌徒的筹码罢了。
婚后再没提过房子改名的事,偶尔被老妈的娘家人说,他还好意思摆出一副豁达的态度,说什么:“你们不懂别乱讲,我都跟老婆商量好了,以后这个房子,是要直接给咱听澜的!”
给个屁啊,我那时候连奶都没断呢,还害得我姐因此心生怨怼,此后的好几年都对我态度怪怪的。
现在看来……林元庆恐怕从一开始就计划好了。
他的底气、他的退路。
他那么自私的人,考虑的都是自己,哪儿会真的为家人规划未来呢?
我爷也是个老毕登,当初年轻的时候也做过抛弃妻子的蠢事,在奶奶去世后林元庆代替奶奶原谅了他,致使他俩有了这狼狈为奸的机会,真是恶心透了。
我跟妈妈还有姐姐,我们搬离了原先的房子,一起住进了妈妈婚前的那套小户型房产中,之所以没住进姐姐的房子,是因为害怕那些催债的人顺着林元庆这条线追过去了。
妈妈当初决定嫁给林元庆时遭到家人一致的反对,婚后一直憋着一口气,过得好的时候会带着我和姐姐回娘家摆弄摆弄新车和首饰衣服,过得不好了……就自己默默忍受。
面对那些前来催债的壮汉,我们三个人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甚至只能祈祷不被暴力胁迫。
因为禹英哲是林元庆的朋友,那段时间,我都没跟钟郁霖联络。
其实钟郁霖一直有给我发消息,我家发生的事情是圈内极大的丑闻,相信对个中细节他也是有所耳闻的。
妈妈和姐姐让我先不要回复他,因为……那段时间被林元庆借过钱的朋友都拿着借条一个个如雨后春笋般唰唰地冒了出来,而禹英哲身为林元庆失踪前最大的债主,他要是追偿起来,我们三个没人能承受得住。
所以我们……只能销声匿迹,好似只要没看到对方发来的消息,就能假装这些事情从没发生过。
最令人感到讽刺的是,除开禹英哲这几笔常人压根还不上的钱,这段时间以来,林元庆还偷偷联系了他各个时期的朋友,零七碎八地借了许多。
爷爷也是个惯常借钱不还的老狐狸,指望他替林元庆还钱压根是没有可能的,至于老妈与我和姐姐三个,对他的这些行为全程一无所知,只能寄希望于离婚判决早日下达,好能让我们同他彻底断开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