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押刀为质
“这位郎君。”握棍的家丁将木棍杵在地上,语气不卑不亢,“此人欠了刁爷的赌债,赖了三个月不还。刁爷吩咐了,不还钱,便打折他一条腿。这是刁爷的规矩,京口地面上,谁不知道?”
王昂没有看他。他的目光越过家丁,落在那株老桑树上。被绑在树上的青年缓缓抬起头。他约莫二十出头,面容被血污和泥土糊住,看不清本来面目。但那双眼睛——王昂的心头微微一动。那双眼睛在血污中亮着,不是求饶的亮,不是恐惧的亮,是一种更深、更野、更像困兽的东西。他被绑在树上,赤着上身,浑身棍痕,五个家丁围着他打。他没有叫,没有求饶,甚至没有闭上眼睛。他就那样睁着那双眼睛,看着每一个打他的人,像要把他们的脸全部记住。
“他欠了多少。”王昂的声音很平。
握棍的家丁怔了一下。“十——十二贯。”
十二贯。一个普通士卒半年的饷银。王昂从马鞍旁的革囊中取出一枚金饼,掷向家丁。金饼在夕阳中划过一道弧线,落在家丁脚边的泥地上,发出一声沉钝的闷响。金饼成色很足,约莫二两重,折铜钱足抵十二贯有余。
“钱还了。人,我带走。”
家丁们面面相觑。握棍的那个弯腰拾起金饼,在掌心掂了掂分量,又放到嘴边咬了咬。他看了看王昂腰间的刀,又看了看王昂身后那个沉默的鲜卑侍从,最终将木棍往地上一丢,摆了摆手。按住青年的两个家丁松开手,青年失去支撑,身体沿着树干滑了下去,跪倒在泥地上。他的双手仍被反绑着,肩胛骨的轮廓在皮肤下高高隆起,像两片被风吹折的翅膀。
青墨翻身下马,走到青年身边,拔出腰间短刀。麻绳应声而断。青年没有立刻站起来,他跪在地上,用刚被松开的手撑着地面,指节抠进泥土里,像一头刚从陷阱中爬出来的兽,正在确认自己是否真的自由了。然后他抬起头,看向王昂。
“你叫什么名字。”王昂问。
青年的嘴唇动了动。他的嘴唇干裂,结着血痂,声音沙哑得像砂石摩擦。“刘裕。寄奴。”
寄奴。这是小名,是贱名。只有最底层的百姓,才会用这样的名字。
“哪里人。”
“彭城。祖上避乱,迁到京口。”
王昂看着他。彭城刘氏,本是彭城郡的大姓,汉高祖的远支宗族。永嘉南渡时,许多北方小姓辗转流徙至京口一带,沦为侨民,无田无产,只能依附本地大户为客,佣耕、负运、做苦力。几代下来,曾经的彭城刘氏便成了京口地面上的“寄奴”。连一个正式的名字都不配有。
“会骑马吗。”
刘裕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会。”
“会使刀吗。”
“会。”
王昂将马鞍旁革囊中剩下的几枚铜钱取出来,递给青墨。“带他去渡口,洗净,上药,换一身衣裳。明日,领到亲军营来。”
青墨接过铜钱,看了刘裕一眼。他没有说话,只是伸出手。刘裕撑着地面站起来。他的身量比寻常人高出一截,肩宽臂长,赤着的上身在夕阳中像一株被风雨捶打过无数次的树。身上那些棍痕新旧交叠,从肩背一直延伸到腰际,像一幅被反复涂抹的舆图。他站起来时晃了一下,但立刻稳住了。他没有扶任何东西。
他跟着青墨向栗色河曲马走去。走了几步,他停住,转过身,向王昂跪了下去。不是被按着跪,是他自己跪的。膝盖触地,额头叩在泥土上,叩得很重。
“郎君。寄奴这条命,是郎君的。”
王昂骑在马上,夕阳从桑林枝叶间筛落,将他月白色的披风染成淡金色。他看着跪在泥地上的刘裕,沉默了极短的一瞬。
“起来。军营里,不兴跪。”
刘裕站起来。他的眼眶微微泛红,但没有泪。他转过身,跟在青墨身后,赤着脚踩过桑林间的泥土和枯叶。背影在夕阳中拉得很长,肩胛骨的轮廓在皮肤下滚动,像一对尚未展开的翅膀。
王昂拨转马头,向渡口方向行去。桑林深处,晚风拂过,将老桑树的叶子吹得沙沙作响。他没有回头。但他知道,从今日起,亲军营里多了一个人。一个被绑在树上打了三个天却没有叫过一声的人。
回到渡口时,暮色已四合。江面上泊着的漕船亮起了灯火,船工的号子声已歇,只有江水拍击船舷的声音,一下一下,像时间本身在呼吸。
王昂走上高台。刘惔正蹲在台边,就着一盏油灯核对明日装船的物资清单。他看见王昂,站起来叉手行礼。
“刁家的粮,谈妥了。”王昂将刁奎画过押的借粮契书递过去,“三日之内,六百石精料送到渡口。你安排人验收。”
刘惔接过契书,目光在“押刀为质”四个字上停了停。他没有问,只是将契书收入怀中。“末将明白。”
王昂望着江面。灯火在江水中摇曳,将那些漕船的轮廓勾勒出来。谢氏的四条漕船已经卸完了粮,泊在最外侧。船首的芝兰在夜色中看不见,但船上的灯火映在水面上,像四朵从江底开出来的花。
他忽然想起很久以前,在京口刺史府,父亲教他写字。父亲用大手包住他的小手,一笔一划在纸上写下“琅琊王氏”四个字。墨迹很浓,渗透纸背。父亲写完了,低头问他:“记住了吗?”他说记住了。父亲又问:“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他答不出来。
此刻他站在京口渡的高台上,望着江面上那些为他运来粮食的漕船,望着腰间空荡荡的刀鞘。父亲押在他肩上的分量,刁奎押在他承诺上的六百石粮食,谢景澜押在他身上的二千四百石粮和四条漕船。他们将赌注押在他身上。不是因为他姓王,是因为他是王昂。
“刘司马。”
“在。”
“明日卯时,全军拔营渡江。”
刘惔叉手。“是。”
王昂转身,走下高台。夜风从江面吹来,将他素色的披风吹起。青墨从营帐方向走来,手中捧着一只陶碗,碗中是温热的粥。王昂接过,慢慢喝了。粥是粟米熬的,很稠,放了少许盐,是青墨一贯的手艺。
“那个人,安顿好了?”王昂将空碗递回去。
“安顿好了。洗了澡,上了药,换了衣裳。”青墨接过碗,顿了顿,“他不肯睡。说,要在主君的营帐外守夜。”
王昂的脚步停了极短的一瞬。“随他。”
他走向自己的营帐。帐帘掀开时,他看见帐门边蹲着一个人。刘裕换了一身干净的黑衣,是亲军营的服色。衣裳是青墨找来的,略短了些,袖口缩在腕骨上方。他的脸上血污已洗净,露出一张与京口地面上任何侨民都不相同的脸。眉骨高耸,眼窝微陷,鼻梁挺直如刀削,下颌线条刚硬。不是汉人的脸,是北地的脸。彭城刘氏,说是汉高祖的远支,几代人与鲜卑、匈奴、羯人通婚,血液里早已混入了草原的风沙。他的手中握着一柄刀,是亲军营统一配发的环首刀,刀柄的缠绳是新的,还未被汗水浸透。他蹲在帐门边,脊背挺得很直。
“寄奴。”王昂叫了他的名字。
刘裕站起来,叉手。“郎君。”
王昂掀开帐帘。“进来。帐外风大。”
刘裕怔了一瞬,然后低下头,跟着王昂走进了营帐。帐中一灯如豆,将两个人的影子投在帐壁上,一大一小,一高一矮。